执笔 / 余则诚,“余是以言之”团队出品
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民法典草案终于全文公布了,随着立法机器的开动,无论愿或不愿意,中国都将在2020年3月正式进入“民法典时代”。事实上,这部法典的通过不仅让几代新中国民法学人了了一桩夙愿,它甚至还是中国现有法律体系中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基础性法律。不出所料,最新公布的民法典草案又吸纳了新的内容:其一,在民法典人格权编中,拟增加防止校园性骚扰的规定;其二,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拟删除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条款;其三,在民法典合同编中,拟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其四,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拟明确高空抛物责任主体为物业公司。草案能够与时俱进,首要要对法工委负责民法典立法的同志们予以肯定和鼓励。然而,仅仅过去了半年时间,民法典草案又再次更新,更新的内容还不少,这速度是不是有点快了呢?说好的矜持,哦不,稳定呢?事实上,这也正是“法典化”本身的困境——可以肯定的说,民法典通过之日,即是民法典落伍之时。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在发展瞬息万变的时代,妄图搞出一部内容固化的法典来规制社会生活,这本身就不切实际。
因此,现在的民法典起草者和拥护者们恐怕也要动一番脑筋,想一想民法典的内容如何更新和更新频率的问题。毕竟,作为一部基础性法律,它应该保有基本的稳定性,如果更新的过于频繁,先不说立法成本,单单对其本身的社会形象和权威性也是有损的。这实在是一个两难的问题,立法上的空白和立法本身的问题随着司法实践和社会生活的发展而不断凸显,于是只好不停地召唤大修补术,对一部被宣称为伟大的法典进行小修小补的手术——这画面,简直不要太美啊~所谓“一招鲜,吃遍天”,国人凡事都要讲究个第一,而民法典正是中国“法典化”时代的第一道菜。因此,无论如何吹捧其意义,似乎都不过分。事实也的确如此,就像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可以想见,在民法典之后,一大波部门法的学者和实务人士都将春心萌动,蠢蠢欲动,更多的“法典”将陆续编纂通过,新中国的“六法全书”时代将正式来临!有了民法典,刑法典还会远吗?行政法典肯定也要有的;为了贯彻“民商分立”的精神,商法典也要搞一搞;还有三大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合起来搞一个诉讼法典也是可以的;另外,涉外民事法律适用的规则没有包含在民法典中,据说这是国际私法大佬们意见,他们已经整装待发,即将捧出一部热气腾腾的国际私法法典;还有经济法,必然是不甘寂寞的,于是经济法典似乎也有必要提上议事日程;还有宪法和宪法性法律,似乎也有必要整合一下,弄出一部宪法典来……
诚如一些人所鼓吹的,什么盛世修典啦,什么伟大的时代须有伟大之法典啦……OK,你看,这么多的法典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够伟大了不?其实依我看,现有的以部门法为界限的法典化思路仍然太过狭隘。现在不都流行个跨界么,完全可以打破部门法的楚河汉界,集合法理、宪法、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三国法等等领域的学者,大家群策群力,搞一部前无古人的《中国法典》(Code of China),岂不是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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